【明報專訊】私人機構及團體入稟法院以禁制令清場,對於這是否將政治問題交給法庭解決、把法院「擺上^」,律政司長袁國強回應,「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包括有否違法的問題時,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日說,律政司是否「擺法庭上^」的問題,應由律政司答,又指法院不可以解決政治問題。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說,「絕對沒有這個情G(擺法庭上^)」,稱同意法院「不應該、也不會介入解決政治問題」,但當政治問題同時涉及法律問題,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向法院申請。他又指不能因為這法律問題同時有政治問題,就不讓別人伸張其法律權利。 律政司曾考慮申禁令終放棄 至於為何律政司較早前不提出申請,袁稱原訟庭區慶祥法官在判辭提到一個英國判例,認為律政司長在類似情G時,考慮點與私人或個人不同,「我們亦有審視過是否應該去(申請),在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後,我們決定不去」。 另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林新強與10多名律師及調解員,昨召開記者會,提供「解決佔領的第三條路」,倡以調解解決社會撕裂。 梁美芬表示,得悉不少家庭、同事或朋友因佔領引起紛爭,有家長因此拒出席子女畢業禮,更有夫婦聲言離婚,期望透過調解收窄分歧。她又指外國也有政治調解,以解決政府政策等問題,相信透過調解令民間與政府建立橋樑,可令政治形勢更健康。至於調解能否解決本港政治問題,及由誰擔任調解員?梁稱不會建議人選,但認為應循此方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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