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家長周二出席眾議院委員會會議﹐就反網絡欺凌法案發表意見。3人都贊成立法保護民眾﹐免受網絡罪行傷害﹐但他們對法案有無侵犯個人隱私權一事﹐卻有不同的看法。
這3個家庭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有切膚之痛﹐他們的子女不能忍受網絡欺凌﹐以自殺的方式了結生命。
卑詩省女生托德(Amanda Todd)的母親卡羅爾(Carol Todd)、渥太華青年杰米赫布利(Jamie Hubley)的父親阿倫赫布利(Allan Hubley)﹐以及斯高沙省少女雷塔耶帕森斯(Rehtaeh Parsons)的父親坎寧(Glenford Canning)﹐都有出席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周二的會議﹐在會上作證﹐陳述他們對C-13號法案的觀點。
卡羅爾讚揚政府努力遏制網絡欺凌事件﹐但對法案一些條款有保留。
法案的一些措施方便警方查案﹐他們更容易向互聯網服務商和電話公司索取資料﹐查看服務商的客戶通話和電郵元數據。
警方查案可索客戶通話電郵
卡羅爾說﹕「我不願看到孩子失去隱私權﹐再度淪為罪案受害人。一些條款容許正式法律途徑以外的交換個人隱私信息﹐我感到不安。
「要交出國民的隱私信息﹐給一些機構﹐包括政府機構﹐事前必須申請搜查令。」
但坎寧有不同的看法﹐他說他「和其他國民一樣」尊重隱私權﹐但C-13號法案的重點「不是侵犯隱私權」。
「那是方便警方﹐以高效率方式﹐解決即時大眾傳播及濫用大眾傳播的難題。」
卡羅爾呼籲政府取消有爭議的措施﹐那樣法案才會有更大的支持度﹐可以順利通過。
促撤爭議措施通過法案
新民主黨司法事務評議員布瓦萬(Francoise Boivin)贊同卡羅爾的想法﹐她說取消一些爭議大的條款﹐是正確的做法。法案更快通過﹐警方就有更大權力﹐打擊網上惡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