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入境處去年6月起嚴打外傭「博炒」轉工,短期頻換僱主外傭可能被拒簽證來港工作。有外傭稱因被僱主剝削,半年內三度轉工,再度申請來港工作時被拒,認為該處並無認真調查外傭離職原因,質疑入境處濫權。 稱被剝削半年三轉工 外傭申來港被拒 職工盟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接獲泰籍傭工阿瀝(化名)求助,她稱來港工作4年多,與首名僱主關係融洽,工作逾4年,直到去年4月僱主不再需要外傭才辭退她。她的第二任僱主在簽約前並無清楚交代妻子患精神病,阿瀝無力照顧,結果7天後雙方協議解除僱傭關係。去年9月阿瀝找到第三任僱主,僱主要求她每天工作16至18小時,10多天後她體力不支暈倒,更被解僱。及後她再度申請來港工作,入境處以不合資格為由拒絕。 工會組織幹事鄧建華表示,入境處無交代拒絕申請原因,審批時並無向阿瀝查詢工作情G,顯示條例只偏袒僱主。他認為,「博炒」屬勞資糾紛,應交勞資審裁處處理,質疑入境處濫權。他希望入境處還阿瀝公道,並應檢討政策。 入境處:會審視一年內解約次數原因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稱,如遭僱主剝削或苛待,外傭可向入境處求助,經查證後定會批准其轉工申請。入境處回應表示,處理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時,會審視申請人12個月內提前中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及原因。另如發現僱主未能履行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或剝削外傭,日後聘用外傭的申請將不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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