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外科之父」之稱的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兩年前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成,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雖然律政司當時表明申請加刑,但諮詢御用大律師法律意見後,昨決定撤回申請。不過上訴庭強調,黃的判刑不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應判處兩至三年監禁,而針對黃的情况可判緩刑。
黃患心臟病 「加刑無助公眾利益」
律政司一方昨向上訴庭撤回加刑申請,獲上訴庭接納。律政司早前申請加刑後,接獲黃健靈的醫療報告,指他患上缺血性心臟病及血壓高等,曾有嚴重心臟病發,心臟功能已嚴重受損。此外,黃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及作出相關賠償。律政司就此再向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諮詢法律意見,認為加刑申請對公眾利益沒有幫助,故決定撤回申請。此外,黃曾提就定罪提出上訴,但早前亦已撤回。
不過,上訴庭特別指出,假如要處理加刑申請的話,現年73歲的黃健靈在案中違反誠信,理應判處兩至三年監禁,但同時考慮到黃健靈以往品格良好,他亦已向有關方面賠償,故可考慮判處緩刑。
瀆職造假帳 輕判服務令
黃建靈於2002至2007年挪用醫療技能發展中心73萬元支付家傭兼司機的薪酬,以及未有向港大匯報下屬陳秀紅盜取港大267萬元,並私下替陳填數隱瞞事件;黃更讓陳主動辭職避過港大調查,從而讓她獲得69萬元公積金。另外,黃偽造假單據虛報海外交通費用,藉以逃稅12萬元。
至於黃的前下屬陳秀紅,因利用職權虧空逾300萬元公帑被判囚1年10個月,後來獲廉政公署邀請出庭頂證黃健靈,獲上訴庭減刑4個月。
【案件編號:CAAR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