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妻子郭妤淺於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巨大地庫案昨審結。辯方結案陳辭時指出,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興建約道大宅時,同步僭建地庫牆身或天窗,涉案者不會冒失去專業資格的風險,為郭僭建地庫,更無證據顯示他們曾收取郭的額外報酬。 被告之一、結構工程師黃柏林的一方稱,證供顯示郭與原先受聘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討論後,得悉建地庫一事不合法,便應打消念頭,而且取得入伙紙前要興建偌大地庫、並逃過屋宇署巡查,皆頗為困難。黃不會冒險令自己的專業資格蒙污,郭亦不會找素不相識的黃參與僭建,以免僭建一事被更多人知道。此外,控方亦未有證據顯示,黃獲得郭「重賞」而僭建地庫。黃一方強調,地庫工程很可能在大宅獲發入伙紙後才動工興建。 代表另一被告、承建商顯利工程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則指出,控方未能夠提出直接證據,證明發出入伙紙前,地盤已動工興建地庫。署方常有人員突擊巡查地盤的安全,不可能沒發現僭建地庫的[象,業主亦不會冒茬Q署方發現的風險,早早僭建地庫,故極可能在大宅落成並獲發入伙紙,才展開地庫工程。各方商議後,同意改為於4月9日裁決。 【案件編號:KCS49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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