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抽查市面上抽濕機的功效,對比11款抽濕機標籤上列出的每日抽濕量及測試結果後,發現8款誇大抽濕量,差異最高達24.2%。消委會批評生產商標籤與實G有差距,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已將結果交予海關跟進。 豐澤牌差24%最多 消委會按廠商慣用的條件測試11款壓縮式及混合式抽濕機的抽濕度,即在30℃室溫及相對濕度80%的環境下抽濕6小時,再推算其24小時抽濕量,發現豐澤牌一款抽濕機的測試結果與標籤上的說明差異最大,抽濕量比聲稱的低24.2%。金章牌及德國寶的抽濕機緊隨其後,分別低21.6%及14.9%。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廠商在標籤上列出的抽濕度,包括上述測試環境,及按美國國家標準、即26.7℃室溫及相對濕度60%環境下所得的測試結果,批評廠商在標籤上額外加上較美國國家標準濕熱的有利環境下所得的測試結果,令消費者難以明白。 豐澤回應指其抽濕測試由具國際認可的實驗室進行,並提交有關報告及證書。消委會無公布金章牌及德國寶就抽濕測試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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