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良局李城璧中學通識科主任 張銳輝 很高興看到同學對「佔中」運動有深入的了解,並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思考。在討論前先申報﹕本人已簽署「佔中意向書」,立場是支持佔中運動的。不過,社會有人質疑佔中運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需要性,本人作為教師也要客觀理性地與大家分析。 同學引述有人認為佔中「為犯法而犯法」及「犧牲公眾利益達至個人目的」,同時亦指出運動策劃者透過座談會、商討日、文宣工作等不同方式,讓參與者以至社會大眾了解背後理念和運作過程,反映出同學對佔中運動的深入認識。同時,同學也指出佔中的目標乃爭取真普選,而更重要的是﹕今天選擇什麼爭取方式,是建基於過往的歷史與經驗,也建基於現G的評估。 有些人會扮作天真地告訴大家﹕凡事「有商有量」,可以慢慢反映意見。但正如同學所述,香港人爭取民主普選已非今日之事,2007年進行政改諮詢時,社會已在討論2012年的特首及立法會雙普選!如今,即使2017年能落實特首普選,民主步伐已停滯超過10年!因此,同學「香港人急切需要真普選」之說是言之有據的。 再者,現時政府的政改諮詢也並非沒有框框,反而是處處隱藏茈纗炱ぁ蜓P篩選的規限,例如﹕在諮詢文件的3.12及3.13節中,強烈暗示未來的特首提名委員會,要參照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的組成模式。而一直被視為篩選候選人的「機構提名」方法,即使從未出現在《基本法》或是人大相關決定的文本中,卻又在諮詢文件中得到肯定……這些都具體地令渴望實現真普選的香港人感憂慮。於是,如果以為在諮詢會上發發言、發發電郵,甚或簽簽名、上上街,就可以換來與現時政府展示出來的選舉框框差別甚大的真普選方案,實在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當然,佔中運動也有一個關鍵﹕何時啟動「佔中」是建基於公民授權的過程。事實上,佔中作為一個公民抗命的行動,如果得不到廣大民眾的同情與支持,即使爭取的是如何切合國際標準的民主制度,也會被市民所唾棄。因此,佔中會否發生,關鍵其實並非在於發動或參與佔中的人,反而在於掌握香港政制發展生殺大權的香港政府及中央政府,能否容讓香港人在特首選舉中擁有平等的提名權、參選權及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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