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聖母玫瑰書院 中六生 黃兆儀 不少人認為佔領中環是不惜犧牲公眾利益、為達成單向談判的運動。但我認為,佔中是經策劃人客觀思考及理性分析後的決定。在實行佔中之前,策劃人如戴耀廷等出席座談會以及舉辦商討日,務求讓大眾更熟悉背後的理念和運作,事前籌備工夫多,而不是「一味」破壞公共秩序和癱瘓交通的運動。相反,它是帶有目的和組織的。 特首梁振英曾判斷佔中是「為犯法而犯法」,我認為事實上並非如此。所有參與者是選擇犧牲自我利益完成大我公義,事前除要簽訂誓言書明確表明不使用暴力外,參與者會在行動結束後向執法部門自首,並甘心承擔罪責。某些專業人士如戴耀廷亦可能因被入罪留有案底而被解僱,甚至令專業資格備受質疑。假設特首的說法是對的,試問有「罪犯」會在要為大眾謀取利益的前提下,犧牲個人利益繼而自首去達到目的嗎?佔中肩負起如斯重任——改變現行不公義的法律和制度,不但跟違背法治沾不上邊,反而是實現更高階法治的一個希望。 香港人多年來被「強制欺凌」,有急切需要推行真普選以選出有足夠政治認受性的行政長官為市民服務。無可奈何的是,中央政府企圖排斥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候選人,等於令普選名存實亡。身為香港公民的一分子,千萬不要在被剝奪基本的公民權利後,仍甘於做個「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香港人,盲目啞忍和靜待等同縱容,絕不可麻木接受北京的假普選。真理愈辯愈明,我希望北京政府用心聆聽市民對真普選的渴求,而不是拋出「違反《基本法》」等官方術語來堵塞市民的嘴巴。 不少人認為佔中只會令社會更陷對立,運動不可能和平收場,為無辜市民帶來經濟損失。事實上,運動進行前每位參與者都有犧牲個人利益的準備,比起一些只懂得空口說和平的人來得更加實際。身為平民的我們當然渴求和平,但為何不放遠眼界,去相信實現真普選後會更海闊天空呢?我認為要犧牲眼下暫時的和平,真正的和平才能遍地開花,這是從歷史中汲取的教訓。 我認為佔中是港人的最後希望,亦同時飾演荂u以法達義」的角色,但這個「最後希望」往往會造成兩敗俱傷以及不可挽回的局面,明顯並不是你我所冀盼的。在佔中被迫實行之前,我懇請政府及時浪子回頭,還給一個屬於我們的特首! (文章經編輯刪節) ■徵稿 歡迎同學就時事新聞、社會現象等發表意見,篇幅限600至1000字,請電郵至living@mingpao.com。來稿請附姓名、學校名、年級及郵寄地址,主旨註明「《通通識》學生投稿」,一經刊出可獲100元書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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