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官方媒體說,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警方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圖),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 中國央視早間節目《朝聞天下》26日(周六)播出了有關視頻採訪報道。 報道說,陳永洲向辦案民警承認,「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中聯重科大量失實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 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陳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10餘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有的甚至看都沒看,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發表。 央視報道說,證據顯示,在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期間,陳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 陳永洲在央視節目中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並告誡同行「要以我為誡」。 中國央視的節目播出後,《新快報》尚未對此作出回應。該報在新浪的官方微博也未更新,上一次發貼是10月23日,即要求長沙警方放人的聲明。 在陳永洲被刑拘事件發生後,不少網友在《新快報》的官方微博發表了大量評論,目前評論已達1萬餘條,顯示事件繼續引起網民的強烈關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