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相對現代白話詩(新詩)而言,一般人泛稱中國古代詩歌為古詩。其實,在中國文學史上,「古詩」二字涵義很複雜,不同時代對「古詩」有不同理解,歸納大抵有以下3種: 1> 唐以前的詩 格律詩在唐代定型後,號稱近體詩(指唐代之時近代興起的新詩體),而唐以前之詩歌如古歌謠、《詩經》、漢代樂府詩、漢魏六朝五言詩等,均泛稱為「古詩」。此從時代先後而言。 2> 不合格律的詩 格律詩在唐代以來十分盛行,加上科舉設有以詩命題取士的制度,士子從少已培養寫應試的試帖詩(試帖詩為格律詩的一種),因此中國千年以來絕大部分讀書人均熱中創作律詩、絕句、試帖的格律詩,成為詩壇主流。也就是說,自唐以來詩人不用格律寫的詩,均稱為古詩或古體詩,如五古、七古、歌行體等。此是從詩歌體制不同而言。 3> 專指《古詩十九首》 「古詩」在六朝時,專指《古詩十九首》,如劉勰《文心雕龍•明詩》:「又《古詩》佳麗,或稱枚叔,其〈孤竹〉一篇,則傅毅之詞,比采而推,兩漢之作乎!」劉氏所稱《古詩》即指《古詩十九首》,撰成於漢末,出於眾人之手,為五言詩成熟的標誌,備受推崇。因此「古詩」二字曾用以專指《古詩十九首》。 格律詩確立於初唐 至於格律詩,則萌芽於齊梁時期的永明體。當時,文人沈約、周顒、謝眺將漢字四聲概念引入詩句,所作詩歌的音節俱比一般古詩鏗鏘抑揚。 因此,詩壇開始慢慢形成一些寫作習慣,如提出「四聲八病」之規定,十分嚴格。當時五言新製,作品紛呈,一直發展至初唐,格律譜式方始成熟確立,是為近體詩,亦即格律詩。近體詩的不同體制如五絕、七絕、五律、七律概念也就形成了。 文: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高級講師程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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