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義工在社福機構宿舍認識單親母後成為好友,女義工涉於去年到訪單親母家中時,疑將其2歲兒子的陰莖如橡筋拉扯長達10厘米,5個月後女義工涉「重施故技」令男童的陰莖滲血。女義工昨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男童母供稱不喜歡被告有時說「有味的爛gag(有色情成分的笑話)」。 現時報稱無業的46歲女被告黃佩玲,昨應訊時神情緊張。男童X的母親供稱,因婚姻問題入住社福機構宿舍,其間認識當義工的被告。X母與被告不時有來往,更形容被告猶如她的親人。 去年7月某天,X母邀請被告到訪其深水鶣n山h南耀樓新居,當被告與X玩耍時,正在擦地的X母突然看見被告迅速拉長X的陰莖後放手,X母即上前為兒子穿好褲子,當時以為被告此舉只與X玩耍,又擔心當面斥責被告會惹起她不快,故沒有斥責她。 去年12月12日,X母需往內地辦離婚手續,遂委託被告照顧X。當晚她返港後,立即到被告家中接走X。當時X正在熟睡,她拍醒X後,X即大哭。X母返家後為兒子洗澡,發現X的陰莖紅腫,衋Y更滲出血水。 被告否認非禮罪 X母向X查問,X默不作聲,她遂致電被告,被告「兜圈」迴避追問,又稱她接X放學時,X已說陰莖很痛。X母終向被告表示去年7月,被告曾拉長X的陰莖一事,被告始說:「我以後唔會同你個仔玩得咁癲。」X母確認被告弄傷X,她不知所措,翌日諮詢社工意見後帶X看醫生。她又擔心被告與另一位同為母親的友人十分要好,怕被告可能會傷害對方的兒子,故報警。 X母續稱,她不喜歡被告有時說些「有味的爛gag」,她目擊被告拉長兒子的陰莖後,已減少與被告來往。惟X常佯裝打電話給被告,她看出X仍很喜歡被告,故她邀被告到訪家中。X母又指被告在其家中作客時,目不轉睛地看紒的下體。 辯方質疑X母對被告的舉動過於敏感,她反駁說:「因為我唔敏感,所以先發生舊年12月12日呢件事!」馮又稱:「我承認自己有過失,點解將小朋友放黫鴾H身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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