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前副主席兼執董劉夢熊以及另外兩人,涉嫌詐騙及清洗逾6.7億的犯罪得益。4人涉嫌串謀作出虛假陳述,詐騙聯交所和東方明珠石油,以允許其完成收購美國猶他州的天然氣油田,4人會於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本報昨嘗試聯絡劉夢熊,但截稿前未有回覆。 涉美國天然氣油田交易 東方明珠在2010年初洽購美國猶他州的天然氣油田時,資產估值在短短9日內暴升超過2倍,引起廉署懷疑有東方明珠高層在收購中涉行賄,以及在交易中未經董事局同意,以代理人身分收取利益,遂於去年2月展開調查。今年1月,廉署拘捕65歲的黃煜坤(別名黃坤)、64歲的劉夢熊、黃的44歲「紅顏知己」主婦翼小紅,以及44歲的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 4人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涉違普通法。其中一項控罪指4人在2009年至2011年間,涉嫌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使其允許東方明珠發出有關收購的公告與通函。4人被指偽稱奇暉有限公司與黃全資擁有的Charcon Assets Limited (CAL)首次向東方明珠介紹油田的投資商機時,奇暉已與油田持有者就投資達成協議。 交易估值9日升超2倍 東方明珠需透過收購樂茵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以購買油田。4人又被指偽稱賣家之一的奇暉及其擁有人是獨立第三方,以及偽稱CAL收購樂茵的35%股權費用為7000萬美元,令整個交易估值在短短9日內暴升超過2倍。 另一項串謀詐騙罪指4人涉一同詐騙東方明珠、其現有股東及準投資者,導致東方明珠批准該宗收購以及發行新股作付款之用。翼亦被控另外3項控罪,指她在2010至2011年間,涉嫌處理兩項合共3.9億港元的黑錢,以及2.826億股東方明珠股份,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財產和股份是犯罪得益。另葉被控於前年處理一項300萬黑錢。 二人合共處理的資產和股份共6.756億港元,涉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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