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逾5000個單位的啟晴h自7月底開始交樓,居民陸續裝修及添置家具,本報接獲投訴,針對以月租21.5萬元在晴朗商場營業的電器店「晴朗爐具電業」,例如以套餐價推銷一籃子電器,但單據並無列明各電器的牌子及價錢,有居民想買的是樂聲牌「愛妻號」洗衣機,結果送來的是另一牌子的「日之愛妻號」。
1.5萬元電器套餐 單據拒列單貨價
該店負責人黃先生回應時稱,單據上沒有電器的單價,「這是優惠套餐,寫單價便不是這個價錢」。啟晴h居民鍾伯怒斥該店「狡辯」,他表示於該店以約15,500元購買7件電器及爐具,惟店員開單時沒寫上各電器的牌子,經他要求下才列出每件貨品的牌子,惟部分只有英文名稱,「我又看不懂英文,他寫什麼我也不知道!」他說,當初店員稱賣給他的洗衣機是樂聲牌的「愛妻號」,但送貨後才發現送來的是「富士樂」洗衣機,而收據上只寫富士樂的英文名「 FUJIRA」。負責人黃先生稱,洗衣機上貼有「日之愛妻號」字樣,貼紙由代理提供,「我們只是照賣」。富士樂洗衣機的香港代理商創富高發展有限公司回覆稱,「日之愛妻號」是系列名稱,不是品牌。
負責人﹕優惠套餐 寫單價非這價錢
有電器業界人士指出,樂聲牌(即Panasonic,現改稱「松下」)的「愛妻號」洗衣機品牌雖然深入民心,但其實只是該公司用作市場銷售的「暱稱」,並無一個型號是「愛妻號」,而該公司亦無註冊專利,過去十多年樂聲牌也再無使用「愛妻號」推銷。
送貨日稱無貨 要居民加錢改款
公屋聯會啟晴h社區總幹事梁婉婷表示,至今收到5宗居民投訴,均指該店經營手法有問題,例如有居民在該店購買A牌子爐具,惟到送貨當日,店員稱沒有貨,茤~民加錢改購另一款「較好」的B牌子爐具等。黃先生稱,若客人不同意是可以退款。
「愛妻號」非樂聲牌 莫乃光:有取巧
立法會議員、消委會委員莫乃光批評,涉事商戶的經營手法「非一般正常手法」,雖然樂聲牌並無申請專利,但「愛妻號」深入民心,銷售方或代理公司有取巧之嫌,促請海關釐清相關指引或《商品說明條例》中間的灰色地帶。據了解,除了黃金等貴重貨品,現時法例並無規定商戶須列明貨品牌子、型號、單價,莫批評這是法例漏洞,「當然不可連買一條電線也強制列明牌子,但政府可以考慮更新指引,保障消費者」。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市民購買電器時,應要求店方在單據列明貨品名稱、型號、價錢,售後服務等。海關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貨品的資料包括產地、價格(包括價格優惠或折扣)、售後服務詳情等,均屬商品說明之一,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將虛假的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