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環境影響評估的目的,是在規劃初期確定工程項目的潛在影響,以及尋找減低或消減污染的措施。香港於1980年代開始推行環評程序,並於90年代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指定的公共及私人項目必須做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並讓公眾參與評論抒發己見。
環團批東北環評存利益衝突
環評結果屢招爭議,以新界東北發展的環評為例,「環保觸覺」組織指工程研究、撰寫環評報告及公眾諮詢均由同一間顧問公司負責,認為有嚴重利益衝突,又指由身為項目倡議人的政府委託顧問做環評,會令環評公司不夠獨立。
又如長洲居民梁翰偉2012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盼推翻環保署就政府計劃在石鼓洲興建垃圾焚化爐的環評報告及已批出的工程許可,2013年7月被判敗訴。申請人一方批評環保署長王倩儀審批自己下屬所寫的環評報告是「自己人審批自己人」。法官區慶祥認為,環保署長當時已將審核環評報告的權力下放予「環境評估科」,而焚化爐的環評則由環保署內的「基建規劃組」負責,兩者組織架構上從屬不同部門,甚至寫字樓亦非位處同一地區,故不會引起角色衝突。法官續指出,環保署長於審批過程保持中立,看不到她有任何偏見。環境局長黃錦星歡迎裁決,認為判決肯定了環評報告屬客觀和透明,亦符合法律要求。
■相關概念
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
生態保育(ecological preservation)
社會成本(social cost)
多層思考
1.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環評報告獲有條件接納,環諮會要求政府完成什麼條件才可動工?
2. 試綜合不同持份者對該環評報告的看法。
3. 你認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在多大程度上能提升港人的生活素質?試解釋你的答案。
參考資料
1.〈東北環評獲有條件接納〉,《明報》,2013.09.10
2.〈東北環評今商通過否 被指當年「補償」不兌現〉,《明報》,2013.09.09
3.〈東北環評須補四漏〉,《明報》,2013.09.06
4.〈東北環評報告周一審 百村民擬環諮會抗議〉,《明報》,2013.09.05
5.〈漏提一條魚 東北發展遇挫 環諮會四大質疑環評未通過〉,《明報》, 2013.08.21
6. 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專頁﹕www.epd.gov.hk/eia/tc_chi/register/open/al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