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清潔公司合謀定價 共罰2229萬 暫停3董事資格
【明報專訊】競委會2021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清潔有限公司及其3名董事競投房委會清潔服務合約時有合謀行為。審裁處昨命令民順及董事鄭學權共支付1131萬元罰款,並取消鄭學權董事資格24個月。連同審裁處早前向其他答辯人發出的命令,整案罰款合共2229萬元,並取消3人董事資格24個月。
涉海麗h工潮 合約總額1.8億
長沙灣海麗h外判清潔工2017年底爆發工潮,民協、職工盟連同清潔工向競委會投訴兩間清潔服務承辦商涉合約「左手交右手」。競委會2021年入稟審裁處,起訴香港工商、民順及其3名董事,指兩清潔商最少於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有關招標項目涉及在公共屋h及房委會管理的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億元。
民順及董事鄭學權去年1月30日承認法律責任。審裁處其後發出命令,宣布民順及鄭學權違反或牽涉入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至於香港工商及兩名董事陳明珠及鄭業釗,審裁處早前已頒布命令,他們均承認法律責任,須支付共1098萬元罰款,以及競委會訟費或調查費。陳明珠及鄭業釗被取消董事資格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