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可就法律問題上訴 無罪裁決不會推翻
【明報專訊】過往大多數反修例案件在區院和裁判法院由法官審理,不少被判無罪後遭律政司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告在高院原訟庭經陪審團被判無罪,律政司可將法律問題提交予上訴庭。對於《反恐條例》首案多名被告罪脫,有大律師接受本報查詢表示,律政司「無資格」就無罪裁決上訴,只可要求澄清法律觀點,然而本案被告判決不受影響,「(被告)唔會無罪變有罪」。律政司回覆表示,會研究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需跟進。
律政司:研究資料再定跟進否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昨日回應立場案裁決時,被問及反恐首案6名被告被判無罪,李稱作為執法者不便評論,但強調該案嚴重,犯案計劃完整,涉及真槍和炸藥,可導致警員或其他無辜市民傷亡。李提及同案8人已認罪,警方非常重視這類案件。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表示,控方不能就陪審團裁定被告無罪上訴,又或推翻無罪判決,但可提出法律問題,例如法官引導出錯。至於在原訟庭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訊的案件,立法會去年通過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控方可就無罪被告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上訴只可關於法律事宜,保釋須採取國安法門檻。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