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過去常被詬病家庭友善政策不足,致生育率偏低。據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在《世界概G》(World Factbook)估算2017年各地區生育率,香港在224個地區中排尾4,平均一名婦女生育1.19個孩子(比本港官方數字1.126高)。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本港的官方數字包括「單非」孩子(母親非香港人而父親為香港人)及外傭所生孩子,其中「單非」更佔9%至10%,認為香港的生育率「可能是世界上最低」。羅致光表示勞福局未來政策重點之一,是幫助夫妻減輕育兒壓力。
■香港侍產假現G
2015年2月27日起,香港據《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3天法定侍產假。2017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將法定侍產假由3天增至5天,其後2017年11月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就改為5天達成共識。2018年6月政府刊憲提出《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後,有議員提出將侍產假增至7天,以及侍產假薪金由目前五分之四(即八成)提高至全薪,但遭否決。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表示,草案將於10月24日在大會恢復二讀。政府公務員由2012年4月起,已享5天全薪侍產假。
法定侍產假日數
合資格男僱員可在嬰兒預計出生前4周,至嬰兒出生當日起10周內放侍產假,可一次過或分開放3天假期
享有侍產假條件
(1)為初生或即將出生嬰兒的父親,但沒規定必須與初生嬰兒母親有法定婚姻關係
(2)按連續合約受僱於同一僱主4周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
(3)已按法例的規定通知僱主
假期薪酬
相等於僱員在放侍產假當日前12個月內,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違例罰則
僱主如未有給予合資格僱員侍產假或支付侍產假薪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增加侍產假持份者意見
政府建議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5天,勞方、資方及政府等持份者分別表態。支持一方認為侍產假可助父母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反對者則認為會加重企業營運負擔,政府指「3轉5」是經共識下的方案。
◆勞方
照顧家庭是父母雙方責任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指產假和侍產假必須並排,因家庭責任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分擔,而且如產後有丈夫陪伴在側,可減低女性患產後抑鬱的風險,有助盡快重回社會。據衛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網頁,產後抑鬱影響約13%至19%產後婦女,患者有多種病徵,如對孩子失去興趣,難以集中精神及作決定等。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說,產後抑鬱病徵多元及難以察覺,病發時若欠親友或另一半支持,或加劇病情。
應付人手不足是僱主責任
有資方認為增加侍產假會加劇業界人手短缺問題。飲食業職工總會在2018年8月於工聯會網頁「權益焦點」撰文回應,指若老闆不知曉員工需要放假,是員工跟老闆之間溝通不足,是人力資源管理問題,並不是侍產假本身有問題;除侍產假以外,尚有年假等其他假期。該工會認為,妥善安排員工休假,聘請足夠人手頂替日常業務營運,是僱主的責任。
5天侍產假不足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侍產假應進一步增至7天。張於2018年8月撰文稱,即使將男士侍產假改為5天亦不足,因女士生育大多要留院2天、丈夫待妻子出院後不久即要倉卒上班,侍產假不足以讓丈夫好好照顧妻子。他指綜觀世界各地,增加侍產假是大勢所趨,香港作為發達地區,不論是政府和議員,都應該更加積極地推動勞工政策進步及社會發展。
◆新手爸爸
侍產假對家庭很重要
從事銀行業的新手爸爸Jusper接受網媒訪問,說他的公司有10天侍產假,但他指這10天比上班更忙,如初生嬰兒餵奶時間很密,有空檔就要清洗、消毒奶樽及洗嬰兒的衣服、外出補給物資等。Jusper表示,太太剛生產完元氣大傷,要臥H休養,自己10天中「連睡覺的時間也沒有」。他希望社會盡快理解有必要延長侍產假,令更多家庭受惠。
中學通識科教師陳應聰於2018年就「侍產假」議題撰文,指侍產假對新手爸爸來說十分重要。他與公務員一樣享5天侍產假,且幸得學校體諒,令他可彈性休假,以應付太太懷孕、照顧嬰兒的突發事情,如見證女兒出生、女兒生病陪往打針等。他認為,「如沒有侍產假,恐怕太太要在產後虛弱的時期單打獨鬥,對一家三口都不是好事」。
◆政府
中小微企可承受5天侍產假
勞福局長羅致光在2018年6月動議二讀《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致辭時指出,將法定侍產假增加至5天,已考慮不同僱主的人手狀G及對僱員福利的承擔能力各有不同。他引述勞工處調查,指大部分受訪機構應能應付5天侍產假。時任勞工處長卓永興2012年於立法會上解釋,本港出生率低,預計男士申領侍產假次數不多,只要假期日數訂得適當,僱主開支不會大增。他表示,若提供3至5日侍產假,每年開支在1.4億至2.2億元之間,佔總工資額0.02%至0.04%。
◆資方
侍產假增人手短缺
據勞工處於2016年7月至12月期間就侍產假的焦點小組討論,不少僱主認為法定侍產假的日數應維持為3天。除了勞工成本外,他們關注現時人手短缺,員工放侍產假期間未必能找到替工。有僱主認為法例只訂立僱員的基本福利已足夠,政府應以鼓勵方式、在僱主能力許可下,向僱員提供比法例優厚的侍產假待遇。
憂勞方永無止境苛索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稱侍產假「一日都不應該有」,「以前我們沒有侍產假又如何?以前我們太太沒有產假又如何?」張宇人以飲食界為例,指業界難以請人代替請侍產假的大廚和總廚,亦反駁「侍產假可令員工更投入工作,提高生產力」說法,形容是高談闊論的理論。他其後重申他的言論為反映業界聲音。
張宇人亦批評勞工界只會「永無止境的苛索」,當有7天後會再要求有14天、1個月甚至1年。他又稱,不少公司以侍產假為福利,用以招聘員工,如立法便失去這吸引力。他形容侍產假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反問是否所有老闆要替政府鼓勵生育而「找數」,指有關政策對大企業影響甚小,但對中小微企影響甚大。
[通通識 第5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