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子?力命》說:「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兩可」,就是對矛盾雙方都給予認可,不否定任何一方。富人家屬想付錢買屍,撈屍者想賣屍得錢,本來一方得錢,一方得屍,是雙贏;但由於價錢談不攏,結果一方得不到錢,另一方也得不到屍,是雙輸。事情鬧僵了,富人家屬和撈屍者成了矛盾雙方,各自來找鄧析,鄧析給雙方的答案是一樣的——「安之」。這就是鄧析的「兩可」之說。 一開始,富人家屬急於贖屍,處於劣勢。鄧析站在買方的立場,勸他「安之」,因為賣方根本找不到買家,最終肯定會降價。鄧析讓買方認清了他的優勢。 而時間一長,屍體腐爛,於是賣方也急於賣屍了,反過來處於劣勢。鄧析又站在賣方的立場,勸他「安之」,因為富人家屬是唯一而且是必然的買方,最終肯定會出錢買走屍體。鄧析也讓賣方認清了他的優勢。 鄧析純粹從求助者的立場出發,完全不考慮誰是誰非,因此《呂氏春秋》說他「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據說,鄧析還公然收取報酬,替人打官司,大案收大衣一套,小案收短衣短褲一件。這樣看來,鄧析竟是今天的律師了。當然,今天「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的詭辯者也不僅僅是律師。 [語文同樂 第2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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