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亞裔毒販上訴得直 暫免引渡美國受審
【明報專訊】2014年跟航空公司職員串謀販毒被判監8年的大溫區亞裔男子上訴得直,暫時毋須被引渡到美國受審。
男事主姓林(Tenny Guon Lim,譯音),被指為國際犯罪集團走私毒品,在美國加州遭起訴。卑詩最高法院去年勒令他被引渡到美國受審,時任聯邦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亦同意有關安排。
但卑詩上訴法院周二推翻有關決定,開創先例。主審法官賀爾斯曼(Karen Horsman)表示,原審法官沃查克(Jeanne Watchuk)裁定,林氏無權質疑其於2014年一宗不相關毒品案被捕後接受皇家騎警盤問是否違憲,但這是錯的。
加方是次盤問內容對美國個案至關重要,因為它稍後被用作確認林氏是2018年錄音電話對話的嫌疑人。
林氏曾認為,騎警於2014年的做法侵犯其憲法權利,但沃查克指,由於被告後來在本國毒品案中認罪,因此他「被免除因該罪行而產生的所有憲法補救措施」。
賀爾斯曼認為這是錯的,她強調,本國法律或搜證的原則,不會以其在刑事訴訟中認罪為由,就阻止申訴人在聽證會上質疑當局蒐集證據的合法性,因此她將林氏的引渡令以及聯邦司法部長的移交令一併撤消。
賀爾斯曼指,案件應發還卑詩最高法院聆訊,讓林氏有機會索取更多跟其於2014年被捕及跟騎警互動相關的證據。
辯方律師Matthew Nathanson坦言,這是一項極為重要的裁決,這是本國上訴法院首次考慮先前而且不相關的認罪對後來的引渡案件的影響。
卑詩上訴庭兩位法官紐伯里(Mary Newbury)和費舍爾(Barbara Fisher)均同意賀爾斯曼的書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