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合理分量」撲熱息痛 藥房稱難執行 衛生署稱應不多於60粒 尖沙嘴有藥房任買
【明報專訊】本港上月出現撲熱息痛搶購潮,特首李家超近日稱或對藥房售賣特定藥物設「自律性限制」。政府昨指出,港九藥房總商會會敦促會員藥房只按客人醫療需要供應合理分量的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當局認為紓緩疼痛發燒症狀合理分量應為每人不多於60粒藥片或300毫升藥水,港九藥房總商會回覆本報稱不便回應。本報記者昨試到尖沙嘴購買撲熱息痛,職員叫記者自行取購,結果買了80粒。有藥房稱限購難執行,「唔通抄佢身分證」?
政府指藥房商會敦促會員限售
政府發言人昨重申,含撲熱息痛(Paracetamol)成分藥物整體供應維持穩定,市民毋須囤積。衛生署月初與藥劑業及藥房商會會面,稱藥廠及分銷商一直密切監察存量,續增撲熱息痛藥物產量或進口;港九藥房總商會會敦促會員藥房只按客人醫療需要供應合理分量藥物。發言人稱,紓緩疼痛及發燒症狀合理分量應為每人(一般12歲或以上)不多於60粒撲熱息痛藥片或300毫升藥水。衛生署已知悉港九藥房總商會成員及各大型連鎖藥物零售商賣藥時會參考有關份量。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表示,據了解港九藥房總商會昨日向會員發出通告,建議向每名顧客最多售賣3盒撲熱息痛藥物或有限分量藥水,同時提醒顧客切勿囤積。他稱,總商會會員數百間,即使通告屬呼籲性質,但總商會過往很團結,相信大部分商會會員會聽從指引。
本報查詢港九藥房總商會,獲答覆稱不便回應。記者昨到尖沙嘴兩間藥房觀察,藥房有大量撲熱息痛,職員稱不設限購,荌O者自行拿取,記者其後於尖沙嘴龍豐集團買入共80粒撲熱息痛藥物。談及限購指引,其中一間藥房職員稱難執行,「我]好難做,就算限購,齯H行出去,轉頭再入薄A唔通要抄身分證唔畀買?」
政府:無償供應新冠口服藥物屬違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市民若獲處方新冠口服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並完成整個療程。非法管有、售賣或轉售包括無償供應均屬違法,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屈臣氏及百佳回應稱,退燒、傷風感冒及止咳系列產品早前已限購,每名顧客每次交易限購兩件,措施及時間將按市G調整,會繼續緊密與供應商跟進,增加貨量。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