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退休裁判官黃汝榮任中大校董 曾斥年輕人走法律罅 測試國安法底線
【明報專訊】政府昨刊憲宣布,退休裁判官黃汝榮獲特首李家超委任為中文大學校董,任期3年,由今年1月1日起生效。黃汝榮曾多次受訪要求改革司法機構,過往亦曾參與撐警遊行,並為警方拍攝片段解釋有關眾籌問題。
曾審理簡炳墀鄉委會賄選案
中大校董現有55人,特首李家超為中大監督,可委任6人成為中大校董成員。新校董黃汝榮接替全國政協觀瀾湖主席朱鼎健卸任後空缺。翻查資料,黃汝榮年約68歲,他1990年在英國取得法學士學位,1992年在港大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同年獲大律師資格。2001年,他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曾在東區裁判法院任職,曾審理已故練馬師簡炳墀於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的賄選等案。
黃汝榮在2016年退休後繼續私人執業擔任大律師。2018年,他曾參與撐警遊行;2020年,他在警方社交平台的「快問快答」片段亮相,指若眾籌所得資金用作非法用途,或與聲稱的眾籌目的不琣X,或會犯法。
曾批評「覆核極易獲批」
指司法系統須改革
前年,他在報章訪問說,自從《港區國安法》生效,年輕人「走法律罅」的取巧性手法層出不窮,「就像要測試如國安法等法例的底線,美化活動的意義」。他又不時受訪稱,司法系統存在派系林立、司法覆核極易獲批等問題,有待嚴正改革。
昨刊憲委任4浸大新校董
政府昨亦刊憲宣布,李家超委任4名浸會大學新校董,包括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廠商會常務副會長盧金榮、現代化中醫藥國際協會創會會董楊國晉,以及和富扶輪社社長何庭康,任期同為3年,由今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