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月 涉樂隊主音、教師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涉8男1女的金鐘道暴動案,4人經審訊被判罪成,昨在區院被判囚46至50個月;認罪5人包括獨立樂隊主音朱廣華,被判囚28至38個月。法官練錦鴻指出,違法達義可能可以在極之壓抑和暴政的地方表達和行動,但香港尚未面臨這個地步,現時亦有機制改善,而所有國家均有其限制。
練錦鴻:違法達義可在暴政地方行動
港有機制改善尚未至此
練官指出,案發時社會活動雖以和平示威召喚,但每次都以暴力衝突告終。本案暴動始於下午3時,估計超過1000人,示威者使用大型橡筋投擲雜物,兩次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64次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練官批評案中行為導致經濟損失,破壞香港聲譽及社會進一步分化。他又稱,多名年輕被告逃跑時被制服,他們大部分無案底,亦非十惡不赦,對社會和家庭有貢獻,但須為其行為負責。
5名認罪被告獲刑期扣減,練官指原本在醫院從事放射治療的梁德煌(案發時22歲,下同)早前離職,梁在求情信稱,當時為理想滿腔熱誠欲影響社會,反省過後就事件致歉。練官接納其正面品格,判他監禁30個月。患閱讀障礙的楊志豪(18歲,無業)曾代表香港參與體育賽事,他承認自己頭腦簡單,為父母感痛苦而歉疚,練官就其年紀額外減刑,判囚28個月。
練官續稱,中大社科畢業後研發電腦程式的朱喬雋(23歲)在工作上有天分,判刑時感到極之為難,他被判監30個月。勤奮上進的朱廣華(31歲,報稱廚師)被判囚38個月,有意成為運動按摩治療師的劉永健(21歲,學生)則判囚32個月。翻查資料,朱廣華為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
至於被判罪成的4名被告,數據分析員鄧頌城(案發時21歲)獲親友求情稱他為人積極、有愛心,被判囚46個月。練官認為中學教師林翠雯(32歲)思想粗疏,對她是好老師有保留,她和弟弟林志豪(30歲,工程師)一同被捕,兩人存心犯案,判囚48個月。手持長竹、攜噴漆的劉彥昭(36歲,音樂人)屬積極參與者,被判囚5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5/21】
(9.29金鐘衝突)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