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 鄒幸彤提法律爭議不果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處理由鄒幸彤提出的法律爭議。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拒絕鄒的申請。案件今為第二次提訊日,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委派的律師代表,鄒幸彤則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辭。案件早前原定3月9日處理法律爭議、3月17日作提訊日,惟因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均因懲教署「鎖倉」檢測而未能出庭,故押後至昨今兩日。
是次聆訊為交付審判程序的一部分,根據《裁判官條例》第87A條,除非裁判官下令,任何人不得報道除被告、裁判官、雙方律師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等基本資料,以及裁判官將被控人交付或沒有交付審訊的任何決定以外的內容。
【案件編號:WKCC 3632/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