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分裂洗錢案情60頁 學生動源鍾翰林擬認罪 料成國安案最年輕定罪被告
【明報專訊】去年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其前召集人鍾翰林涉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透過社交平台宣揚港獨、發起制裁本港官員等,被控國安法下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等共4罪。他已還押一年,案件原定昨在區域法院開審,鍾翰林擬承認各一項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惟控方案情達60頁,延至今日答辯。若他達成認罪協商,本案是繼李宇軒案後,國安法第二宗被告認罪的案件,20歲的鍾亦成為國安法下被定罪的最年輕被告。
明報記者
被告鍾翰林被控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干犯分裂國家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干犯兩項洗黑錢罪,涉及款項逾71萬元。
李宇軒後 第二宗認罪國安案
控方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庭上透露,控辯雙方將達成認罪協商。若同意案情,被告擬承認各一項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罪,另一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交由法庭存檔。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表示,就控方修訂案情頁數多達60頁,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
fb貼親筆信 稱未能面對外面世界
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為對被告公平,故押後案件至今日答辯。陳官開庭時又稱「不厭其煩向公眾人士講規矩」,強調法庭非廣場,無論有否涉及政治色彩的言論,庭內人士不能大聲喧嘩,亦不准發出「不明所以」的聲音。
鍾翰林facebook專頁前日上載他於10月3日,還押期間所寫的親筆信,提到還押多月沒申請保釋的原因,「其實都真係想逃避一下出面翵ヾv。他稱如果保釋外出,被困在港及每天目睹所有事情,他卻無能為力,「我覺得我真係仲未準備好咁快走返出薄A從容地面對M一切,所以鰜W下都唔係一件壞事鵅v。
鍾信中表示自己現G改善,慢慢接受許多事情非自己能控制,又認為他沒位置評論,故近月減少發言,「始終我唔係局內人,冇辦法明白人]做每一個抉擇鴾葴A」,不想批評他人。
【案件編號:DCCC 27/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