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詢合辦方記協 消委停消費新聞獎 稱檢視活動形式 委員:予人「切割」觀感
【明報專訊】已舉辦21屆,由消費者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聯合主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將停辦,《大公報》昨日獨家報道消委會「煞停」該獎,並有專欄文章形容「與記協切割」。記協稱前晚接獲通知,對消委會單方面停辦感失望,盼日後可復辦。消委會回覆稱停辦是因要全面檢視活動形式和重新制定長遠計劃。有消委會委員感震驚,質疑為何不可如常舉行,待檢討完才推新方案。
邱騰華8月讚「彰顯消費權益」
一年一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自2001年開始舉辦,商務及經濟局長邱騰華今年8月31日在第21屆頒獎禮上致辭稱,「這活動不單能彰顯消費者權益,亦令香港社會更認識清楚處身這國際環境」。《大公報》昨引述消委會回覆稱將暫停辦報道獎,專欄「井水集」以「消委會做得對!」為題,稱消委會與「反中亂港組織」記協合作舉辦該獎,「早已引起輿論批評」,又稱消委會回覆「就是與記協切割」。
消委會回覆稱,鑑於近年傳媒在線上、線下均發展迅速,透過傳媒協作活動包括「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和「十大消費新聞選舉」不論內容和形式上亦需與時並進,故決定全面檢視活動形式和重新制定長遠計劃,報道獎因而暫停舉辦,待檢視完,活動將以全新面貌與大眾會面。本報向消委會查詢誰人作停辦決定、檢討方向、復辦日期、是否與記協切割等,消委會只重申上述回覆,無回答相關問題。
未聞要檢討 記協表失望
記協昨發聲明稱,對消委會未與協辦組織磋商,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失望,「在今天的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將不免逐一消逝。但當他們於眼前化作飛灰,仍不免使人神傷」,希望消委會檢討後以其所能接受的方式復辦賽事。
記協主席陳朗昇稱,前晚收到消委會人員來電通知停辦今屆報道獎,無提及何時復辦、記協能否繼續合辦等。他於今年8月的頒獎禮上亦無聽過要檢討該獎,「大公、文匯、無線記者都會奪獎,這次不止記協損失,而是業界損失」。他形容今次是「被通知分手」,惟君子相分,不出惡言,希望不會影響記協與消委會關係。他說記協有信心人權新聞獎可如常舉辦。
攝記協:覺得與社會氣氛有關
攝記協會主席何家達稱昨看到有關報道後,才收到消委會來電通知,感錯愕及失望,「我覺得與現時社會氣氛有關」。他說報道獎對新聞從業員是鼓勵,有其意義及重要性,且加強大眾關注消費權益;至於會否擔憂消委會檢討過後報道獎會面目全非,他說這已屬預期之內。
委員質疑何不繼續舉辦 待檢討完再推新方案
消委會委員袁海文說,昨看見有關報道,感震驚、可惜、失望。他說報道獎一直行之有效,質疑「為何不繼續舉行,待有新方案才諮詢委員推行?」對於消委會被指與記協切割,他說這是客觀效果,令人不安,認為檢討前應與協辦單位商討。消委會增選委員施永青稱對事件不知情、無留意,不宜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