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納附件三未表決 林鄭:中央無時間表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會議原定審議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地實行,最終抽起未表決。人大常委會本月再召開會議,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中央今日沒有時間表」,稱未聞人大常委會何時會討論有關議題。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稱,中央暫不考慮立法可讓業界集中注意力,抓緊其他業務機遇。
學者:業界毋須考慮大規模撤資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接受本報查詢時稱,相信有「有牙力」的人曾向中央反映,法例對香港經濟打擊甚大;至於被指擱置立法對金融界影響,他稱至少氣氛會較平靜,毋須考慮大規模撤資、思考如何不「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方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近日有傳中央不再啟動草案。林太昨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到法案尚未看到時間表,是否考慮到商界憂慮,她稱「中央今日沒有時間表」,若要考慮,定會認真考慮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林太重申,若國家認為法例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作為金融中心,應本地立法並經諮詢。
陳振英接受本報查詢時說,對於重大事項,中央一貫須詳細研究、諮詢後才作決定,相信今次亦一樣;至於對業界影響,他稱對銀行界而言,由於內地已頒布實施的《反外國制裁法》只屬框架性質,難評估實際影響,「暫不考慮立法可讓業界集中注意力於抓緊近期理財通、債券通、前海方案等業務機遇」。
特首:區會無權 不能稱為「收權」
區議員:昔推擴權今稱無權矛盾
此外,周五(8日)將有最後一輪區議員宣誓,對於有指政府欲收回區議會撥款權,林太稱在完成宣誓後,政府便會知道18區區議會如何組成、是否仍有效率運作。她指出,部分區議會僅餘數名區議員,未能選出主席,卻對區議會撥款、地區小型工程有重大影響,政府須考慮所有因素。林太並稱,區議會並無實權,政府多年來給予區議會的影響力,是基於尊重與認同議員的代表性,故不能形容為「收回權力」,強調區議會的憲制地位只為諮詢組織。
民主黨油尖旺區議員李偉峰指出,林太曾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親自推動區議會擴權、增加撥款,但今日卻聲稱區會無權,屬自相矛盾。
至於早前有傳港大欲移除《國殤之柱》,林太稱,冀大學管理層按政策處理,她作為校監不會牽涉或干預大學內部事務。
(施政報告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