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美國隊長控煽動分裂 辯方稱被告欲求證國安法非洪水猛獸
【明報專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在去年於20個場合中作出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行為,他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辭,並會於10月25日裁決。辯方稱,被告是想求證國安法不是洪水猛獸,表示被告「其實係想做試金石,就咁講洢Y無罪」。法官陳廣池反駁,煽動罪中控方毋須證明其他人有否受影響,就算被視作「發U瘋」,亦屬煽動。
辯方稱,被告馬俊文(30歲)犯案時為國安法實施初期,沒有意圖煽動人分裂國家。辯方續稱,被告發表一些「幼稚」的言論,持續叫喊口號,是想有人與他叫喊,他亦曾稱叫喊口號「冇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反駁,「咩叫冇事?我覺得好奇怪,佢拉6次,咩叫冇事,拉鷛磲情H」
辯方解釋,被告認為國安法是假、是裝飾,惟他首次被捕獲釋後亦感害怕,故曾呼籲大家小心。辯方續稱,被告曾提及犯國安法與衝紅燈無異,是基於被告對於香港刑事法及國安法沒有認知。陳官質疑,被告被捕後有律師陪同,律師會向被告解釋情G。
指被告曾稱用口講不會顛覆 官:當自己法律專家
辯方引用被告去年8月到太古廣場參與悼念梁凌杰活動時,曾稱「用口講唔會顛覆國家」,陳官稱「佢好似當自己法律專家、教授,自己一言堂咁詮釋法例咁」;辯方則重申被告只是叫喊口號,並沒有作出實際計劃或行為顛覆國家。陳官又指出,煽動罪中控方毋須證明其他人有否受影響,就算被視作「發U瘋」,亦屬於煽動。
稱被告口號假大空 官不同意
辯方亦提到,被告曾呼喊「香港人建軍」、「武裝起義」等帶有「色彩」的口號,但只是「假大空」及全無建設性的口號,沒有任何具體主張。陳官反駁,控方以20個例子檢控,「佢(被告)未必用假大空心態睇呢件事」。
控方表示,被告毋須有實際計劃,「舉標語、嗌口號已經足夠」,並列出20宗事件,稱大部分都有主題,如悼念活動,認為被告是想「吸睛」。
【案件編號:DCCC 122/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