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合約工簽聲明 工會指無必要
【明報專訊】繼新入職及現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後,公務員事務局昨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知,要求於去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須在發信後3星期內簽妥聲明,拒簽者或被終止聘用。有公務員工會擔心,新要求或會影響招聘,有意應徵者考慮到受聘期只有數個月,可能擔心要承擔風險而卻步,工會認為無必要要求合約員工簽署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論全職或兼職僱員,也不論合約長短,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獲聘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政府外判公司員工、公營或半政府機構員工不屬於政府僱員,不包括在是次安排。
對於新安排只限去年7月1日或之後獲聘的僱員,發言人解釋,去年7月1日前獲聘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其現有僱傭合約大都即將完結,因此沒要求他們簽署聲明,但若他們於去年7月1日或之後獲延續或獲發新合約,亦須簽署聲明。
拒簽可終止聘用 工會憂礙招聘
局方稱,非公務員僱員拒簽聲明,反映該僱員拒絕遵守國安法第6條的規定,並拒絕確認、接納和履行基本法訂明的公務人員責任,當局會按每宗個案的實際情G處理,考慮終止聘用。局方強調,有關僱員有機會在過程中解釋。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稱,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合約最短只有3個月,他擔心政府日後招聘有關職位時,有意應徵者會多個考慮,或因受聘期短,不想承擔「講錯洁v後果而卻步,影響招聘。他估計,現時經濟環境差,非公務員政府僱員為工作仍願簽聲明,「但好景時就會雞飛狗走」。他認為,無必要要求合約員工簽署聲明。
按公務員事務局數字,截至去年6月底,各政府部門共聘用約1.78萬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約4600名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政府亦以其他類型合約聘請非公務員。按局方今年4月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截至去年6月底,聘用最多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部門分別是康文署及香港郵政,分別聘用5342名及1590名合約工,前者大部分屬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