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家當然不會反對:卷二和卷四都是輸出卷,只是一個用手寫,一個用口說。如果仔細分析,還是找到一些分別。了解這些分別,有助我們結合兩卷的訓練,達到協同效應。
◆題目
有人說憤怒是壞事,有人說憤怒是好事。試談談你的看法。
以上是卷四常見的題目寫法。如果放在卷二,則往往會加上「以『談憤怒』為題」等字句。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別?
因為卷二容許考生選用不同體裁去寫,例如:
可以記敘為主要的表達方式,只要記事之外談及個人的看法即可;或
可以雜文方式抒發個人對主題的看法或聯想。
評核考生對「記、描、抒、議」等不同表達方式的運用能力,是卷二的設題關注。除非是個人短講,否則上述要求對小組討論來說是不適用的。
小組討論更多要求考生分析持此兩種不同立場的人,其背後的心態或觀念是什麼。譬如:認為是壞事的人,多從結果、影響看問題,認為有其他態度或反應(例如冷靜沉),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例如保持理性)。認為是好事的人,多從原因、動機看問題,認為是不平則鳴的一種表現,是邁開改變的第一步。
當然,上面只做了「述」和「析」,還沒有「評」。聽取組內各人的觀察和分析後,就到了提出個人主張——「評」——的時候。自己更看重哪一部分?抑或有更重要的前提要補充?怎樣的態度和反應才是最理想?
希望大家不要忘記:
話題:憤怒的好壞
議題:處理不滿的應有態度/反應
命意:藉探討憤怒的好壞,辨識處理不滿的應有態度/反應
寫作情理兼備 思考步驟不可或缺
明乎此,就會發現:卷二「以『談憤怒』為題」,表面上要求不高,發揮空間較大,但要寫得情理兼備,個性鮮明,上述卷四的思考步驟始終不可或缺。
其實,翻查文憑試卷二《談憤怒》的題目,還會看到這樣的引子:「有人說處理憤怒的情緒需要智慧……」這不正好證明了,本題的「命意」,恰恰是:「藉探討憤怒的好壞,辨識處理不滿的應有態度/反應」嗎?
所以該題的寫法,有以下建議:
• 遇上不如意的情G或不公平的事情時,應如何面對自己憤怒的情緒?面對別人的憤怒時,又應如何處理?
•從中可歸納出什麼處事原則?
一般考生,就是沒有這套思維訓練,所以推論往往先入為主,以偏概全,穿鑿附會。例如:
• 夫妻吵架發怒是好事,因為發怒之後雙方會反思自己的缺失,思考今後的關係,反能促進感情……
• 許多發明家因不滿現狀,憤而研究,於是帶來人類文明的進步……
舉例不當如此,立論也便難以成立。
公式化的情G也嚴重,例如分就「個人」、「社會」或「全球」等層面,既無助闡述,反令文章有堆砌、失焦之感。
◆結語
小組討論要求對題旨要有透徹的思考,對事情有一定的看法,所以筆者主張「以說帶寫」,先提升解難能力、明辨性思維能力,及溝通能力;否則,背誦的例子雖多,只落得囫圇吞棗、堆砌成章之譏。
.何世昌 - 保良局董玉娣中學 中文科主任
文:何世昌
圖:資料圖片
[語文同樂 第4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