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評論和議論有什麼分別?除了贊成和反對,還可以採取什麼立場?提出有利有弊會否予人立場不清之感?……期望以下步驟能幫助大家找到答案。
題目:評論信中父母教育子女的做法。◆
親愛的念慈:
生日快樂!今天開始你21歲了,意味荍畯怳w經完成責任,把你養育成人了。今後你得成為一個獨立和正直的人,如果你想與我們同住,請你開始繳交水電費、膳食費和租金;如果你想借錢,我們會收取利息的。
爸爸媽媽
■理解問題
問:題目的中心詞是哪一個?
答:做法。
問:信中的父母做了什麼?
答:要求子女承擔家庭財政責任(包括水電費、膳食費、租金及利息)。
問:為什麼父母要這樣做?
答:子女成人了,希望他們自立地生活,不希望他們養成倚賴和佔便宜的心態。
■重寫問題
信中的父母,藉茩n求子女承擔家庭財政責任(手段),以期糾正他們倚賴和佔便宜的心態,能自立地生活(目的)。
■分析
議題:教育子女自立的方法
Sむ對象需要め:
子女的心態一定是倚賴和佔便宜嗎?阻礙他們自立生活的還有什麼別的因素?例如:沒有目標和計劃、沒有量入為出概念……
Vむ過程作用め:
除了金錢的處理,還有其他教育自立的方法嗎?例如:自幼分擔家務、參與家庭會議……;即使要求子女承擔家庭財政責任,過程中需要考慮什麼?例如:親子溝通質素……
Oむ預期成效め:
對於自立的期望,可以再具體形容嗎?除了財政獨立,還有其他嗎?例如:能為自己將來預算和規劃、願意為家人付出……
■示範
(1) 信中的父母認為女兒已成年,應逐步建立經濟獨立能力,希望透過生活實踐,讓女兒盡快擺脫依賴心態,承擔更多家庭責任,其做法可謂用心良苦。
(2) 不過,信中的方法是否成功,端視向來的溝通質素。如果欠缺坦誠,那些責任便會淪為合約條款,反添壓力和芥蒂,效果會適得其反。
(3) 其實,獨立和責任不必待子女成年後才培育,自小安排他們分擔家務,透過家庭會議,讓子女積極參與家庭事務,並從中建立理財概念,這樣才是上策。
(4) 當然,相比起「有求必應」的家庭教育,信中父母的做法在動機上是值得肯定的,但從效果來說,或許只是亡羊補牢而已。
文:何世昌
圖:SIUKI
[語文同樂 第4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