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六(14日)淘大商場衝突時,一名疑撐警女子遺下數張由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醫生樊潔玲(圖)簽署的醫生收據,發收據公司為樊潔玲持有的康民醫務中心,其中一張簽發日期是昨日(16日)。港大深圳醫院昨日表示,收據並非由港大或港大深院所發,不宜評論,港大正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以釋除公眾疑慮。 消息人士透露,樊潔玲為港大深院全職聘用醫生,若證實她有私人執業,有可能違反聘用條件。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已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樊潔玲,醫委會昨日稱,不宜評論個別醫生的紀律個案,但一般而言,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內容必須具備毋庸置疑的真確性,醫生在發出證明書或類似文件時,不能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內容,而任何未達對註冊醫生預期的標準的專業行為或執業方式,均可視為「專業上的失當行為」。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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