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紐約時報》報道,Telegram上專門對香港警察「起底」的「老豆搵仔」群組,其中一名網民上周涉嫌「串謀或教唆謀殺」被捕,指他作為群組管理員,教人暗殺警察。報道指警方拘捕他時,強行抓他的臉,逼他以面容辨識為手機解鎖。 本報向警方求證有關報道,獲回覆指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上周四(25日)在屯門拘捕一名29歲男子,他涉嫌串謀或教唆謀殺。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8月下旬須向警方報到。 據《紐約時報》報道,警方上周四中午在一個商場內拘捕29歲張姓男子Colin。張接受《紐時》訪問時稱,當日4名便衣警察把他按在地上,搶走他的手機,抓住他的下巴,要他面向自己手機,又掌摑他及強行撐開他的眼臉,逼他以面容辨識解鎖,惟張被捕前已關閉有關功能。報道指出,他被捕後警方以軟件破解其電腦,又誘使他自行打開手機「向42樓(警隊高層)表示清白」,其間一度不讓他使用電話,被羈留逾10小時始獲准保釋,獲釋後仍被便衣警察跟蹤。 紐時:電腦被破解 便衣警跟蹤 報道又稱,警方指控張為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的管理員,並指他在群組教人暗殺警察,惟他否認。曾攻讀電腦的張曾嘗試開發一個面容辨識警員的軟件,他估計自己因而被捕。 曾開發軟件辨識警臉 本報翻查「老豆搵仔」群組,內堸ㄓF大量警員及親友被「起底」的資料,亦有夾雜言論如「今次一於搞番個元朗大屠殺」、「元朗黑社會同埋差佬唔見棺材唔留眼淚,搵一日要殺死晒佢]」,另有製作汽油彈的教學等。 群組見殺警言論 大狀:須證有行動 法證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說,若案件提上法庭,控方有舉證責任,證明被告或其他人因有關言論而有具體或進一步行動去殺人,或提供協助,「令件事唔只講下咁簡單」,即使最後謀殺沒有發生,亦有機會入罪。他又說,警方拘捕時,可檢走手機調查,但無權逼使被捕者為手機解鎖,除非取得法庭手令。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串謀或教唆謀殺,一經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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