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上門打針後老婦亡 私醫被指屢改報告 專家稱有慢性肺病不應打止嘔針
房協地盤墜石屎擊斃測量員
縱火案揭舊車無CCTV 車長見煙嗅味即通報
港鐵車長涉17次拍裙底
書展童書熱賣 少年讀物銷情差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亂過馬路案審89日未結 官重召證人 被告覆核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的一宗行人涉嫌亂過馬路的傳票案件,至今審訊89日仍未審結。何官早前下令一名辯方證人繼續作供,被告不服,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高院法官認為何官沒有權力強迫辯方證人繼續作供,認同其行為不合理,昨日批准許可,並下令暫停審理傳票案,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高院認同不合理 令暫停傳票案

申請人Thapa Kamala,同為行人疏忽傳票案被告,她提出3項覆核理據,包括特委裁判官何麗明無權強迫辯方傳召證人、何官下令的行為越權,及何官的的行為不合理。

法官認同申請一方指出,何官下令辯方證人重返證人台作供,這種做法未必在裁判官權力範圍內,行為亦不合理,事件存爭論空間,故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惟法官強調,何官行為是否越權,涉主觀判斷,申請方亦無具體證供支持,因此法庭覆核時不會處理此點。

傳票案件原定今日進行第90日續審。根據申請書,何官於本年7月10日下令辯方需要履行責任,傳召辯方證人余世昌(譯音)重返證人台,繼續完成他未完成的供辭。

【案件編號:HCAL 1961/2019】

 
 
今日相關新聞
亂過馬路案審89日未結 官重召證人 被告覆核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