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死者張錦輝的妻子供稱,張自2005年精神病發,經常自言自語,更曾想殺死全家同歸於盡,「仔女都驚佢」,甚少跟他談話;兩人案發時正辦理離婚,但至案發前仍然同住,子女曾明言不願由張撫養。妻子說:「無諗過佢會出去傷害人,諗住最多傷害我]。」 死者妻子溫未嬌供稱,她和死者於2000年在深圳結婚,育有一子一女,舉家在2005年來港定居,事發前一直一家四口同住。溫說,死者2002年起有情緒問題,脾氣暴躁及失眠,至2005年發病,經常自言自語,但拒絕求醫;直至2007年,張錦輝企圖自殺,更欲拔除煤氣喉殺死全家,她攬走女兒及向保安求助,張之後被送往東區醫院精神科,入院治療逾一個月,此後需定時服藥及覆診,及後病情反覆,一度需再度入院。 「無諗過佢會出去傷害人」 溫認為,死者因工作、爛賭、經濟差等問題而患精神病,形容2005年時「個女奶粉錢都無」。死者曾於2012至13年接受戒賭治療,病情一度好轉,兩年後再染賭癮,更欠下債務,情G變得嚴重,「}緊涼自言自語鬧人、半夜又突然起身鬧人」。 溫形容夫妻關係於案發前兩年很差,甚少見面和對話;死者於2017年病情最嚴重,「仔女都驚佢」,一見死者在家便「心情好驚」,「次次都話同我]一齊死」。社工曾提醒她,死者隨時會了斷自己的生命,叫她「避一避」,亦建議可單方面入紙申請離婚,另申請公屋。 妻提離婚 子女拒跟父 溫同年提出離婚,死者於案發10多日前明言「唔會簽(離婚紙)」,更要求兒子由他撫養,但兒子不願意,女兒亦寧願放棄學業搬往內地居住,當時死者質疑溫想霸佔公屋單位,更說「我死都死鰫O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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