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除了房協龍濤苑,發展商與小業主就樓宇外牆維修責任的爭議屢見不鮮。有測量師及關注團體指出,一些建於1980、90年代的舊樓,公契或樓契未必有寫明外牆業權及保養責任誰屬,而這些舊樓或屋苑近年多屆法定30年樓齡的強制驗樓限期,外牆維修爭議陸續浮現,建議政府考慮介入或提供適切支援。 舊樓到期驗 公契沒寫外牆業權 由新鴻基發展、1986年建成的荃錦中心,亦出現發展商與法團之間就外牆維修責任的爭議。荃錦中心由地下商場和兩座住宅大樓組成,新地和賽馬會由於持有商場大部分業權,兩者佔屋苑總業權份數約四成。 屋宇署早年向屋苑發出維修命令,法團為工程招標,維修住宅大樓和公用部分外牆,工程費約6000萬元。 地下商場業主質疑攤分比例 接近法團的消息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按大廈公契計算出工程費用攤分比率,新地和馬會分別應負責約1300萬及900萬元維修費用,惟因商場大業主質疑攤分比例,認為維修工程與商場大業主無關,令工程遲遲未能上馬。據悉有關爭議由於拖延一年仍未解決,工程合約未簽署,加上中標公司要求調整工程費用,業主大會遂於今年初推翻該公司中標決定,大維修工程至今仍未動工。 翻查大廈公契,新地附屬公司持有包括商場2樓整層業權,佔屋苑逾兩成業權份數,而馬會持有的地下舖位,佔屋苑業權份數約15%。 新地旗下、荃錦中心管理公司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回覆本報記者時,未正面回應新地是否曾質疑大維修工程費用攤分比例,只稱商場各業主一向同意「在法律的基礎上承擔大維修費用」。馬會則表示會根據大廈公契,支付有關商業公用地方及大廈公用地方的相關維修費用。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認為,荃錦中心的例子反映一旦發展商等大業主質疑維修費攤分比例,而公契外牆業權條款不清晰,維修工程便會被拖延,不少舊樓面對類似問題,建議政府設立協調平台並提供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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