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一宗牽涉航空公司職員與另一男子的販毒案,兩被告認罪,被判入獄8年。案情指,警方在一個運抵溫哥華國際機場的包裹內發現藏有近35公斤海洛英,若流入市面當年可值900萬元。
據Postmedia報道指,林姓男子(Tenny Guon Lim,譯音)在去年8月於卑詩最高法院承認一項藏有海洛英作販運罪名,他現被判入獄8年。
案情指,案中另一被告佩爾(Randy Per)當時為加航的一名員工,他利用其身分進入機場貨倉,倉內有一件來自南亞地區的包裹在等候清關。
佩爾其實早已被執法部門注意和監視了一段時間,於2014年5月22日,佩爾被發現於溫機場外一處與林會面後,發出大量短訊和打電話。當他返回機場貨倉時,林駕駛一部黑色平治進入貨倉,並用一起重機的叉車將包裹放入其平治內。林離開貨倉後被警方截查。
警方在多個藏有蜜蠟的箱內,發現34.4公斤的海洛英;當年批發價值約300萬元,若該批毒品流入市面,會值約900萬元。
佩爾亦認罪和被判入獄8年。
控辯雙方呈法庭的認罪協議指,林不是入口該批海洛英的人,也不是運送人,他在案中的角色是兩者之間。
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接納認罪協議時指,有多個加重刑罰的原因,其中包括海洛英屬其中一種「破壞力最強」的毒品,僅次於近期出現的芬太奴。
法官亦指,案中海洛英的數量巨大,若流入社區會對相當多民眾造成風險,也對整個社區帶來損害。
法官認為林是為了極大的財務利益而犯案,「我被告知,即使你在報稅表上報稱只有4.7萬元收入,但你的生活方式卻顯示出你有比該收入多很多的款項來支持。」
法官續指,環境證據顯示林最少在之前一年已參與佩爾的行為,但沒有證據可證明他有協助過運入毒品。法官提到量刑亦考慮到林的背景,指他在教育和工作上都有良好紀錄,亦得到社區及家人的支持。
此外,林亦放棄他在西溫擁一物業的共同業主權益,該物業現已賣掉,而他會交出所得款項。
省府亦正在尋求充公西溫Rosebery路一房屋,指它為犯罪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