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羅姓男子等人雇用搬運工及司機到國有林大甲溪事業區第3林班水源涵養保安林內,盜取貴重的紅檜木,並挖取鐵杉苗,行[被警方發現埋伏逮捕,起獲價值新台幣23萬多元的檜木及鐵杉苗。台中地檢署依違反森林法將羅男等5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綽號「黑面」的36歲羅男,受「小林」指示,雇用搬運人員及司機、把風人員等人,2018年7月24日晚上10時許,羅男開車載4人前往台中市和平區勝利路10K處會合後,再前往梨山地區的國有林大甲溪事業區第3林班水源涵養保安林內,搜尋紅檜木,以鏈鋸等工具砍伐,並裁切成塊,再搬運到和平區勝路10K處,並有成員在森林內挖取鐵杉苗。 警方發現羅男等人行跡,派人埋伏等呂姓男子前來接應時,將在場3人逮捕,並起獲價值新台幣23萬多元的檜木6塊及鐵杉苗6棵,羅等3人趁機逃逸,警方循線逮捕。 根據森林法規定,竊取貴重林木,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併科贓款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羅男等人盜伐價值新台幣23萬多元的檜木及鐵杉苗,恐將面臨數百萬以上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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