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府建議修例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和加熱煙等產品,外遊後攜帶返港自用亦有刑責,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惟購買及食用不違法。政府下周三將相關修例提交立法會首讀,不過建制派及部分泛民表明對修例有保留(見另稿),料闖關不易,甚至可能面對司法覆核的法律挑戰。
外遊攜港亦犯法 違者可囚半年罰款5萬
繼2015年時任食衛局長高永文表明研究立法全面禁售電子煙,去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忽然「轉恁v,只規管不禁售,遭醫學界及教育界大力反對,港府昨日終敲定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和草本煙在內的另類煙草產品,違者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草案周五(15日)刊憲,下周三(20日)在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修例若獲通過,刊憲後6個月正式生效。
條例草案提出,除了過境物品、航空轉運貨物、沒有經出入境檢查的過境人士獲豁免,不得經包裹、貨物運入或由旅客攜帶另類煙草產品入香港境,即使聲稱自用亦不能。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衛生)阮慧賢昨日在記者會上解釋,「如果我們讓每個人帶一支(另類煙草)入境並轉手,就很容易造成黑市,會造成法例漏洞」,但她說條例生效初期約3個月期間傾向寬鬆處理(見右表)。
政府料條例生效市面再無流通
阮慧賢說,不會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出口,讓銷售商清理存貨,而新條例生效後市民吸食完已購買的存貨,應不會再在市面上接觸到另類煙草產品。
對於條例可獲議會通過的可能性,阮慧賢相信「保障市民的健康很難有人會反對」,政府會向議員解釋條例,並希望夠票。阮說,草案是參考世衛組織建議,而香港吸煙率偏低(約10%),毋須以電子煙等產品再降低香港吸煙率,加上全球已有約30個國家或地區全禁另類煙草產品,相信本港能做到。
阮續稱,英美等地證據證明青年人吸食電子煙會提高吸食傳統煙機率,亦憂慮新型煙草產品減少戒煙誘因,若只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未能有效防止有關產品流行,故採較嚴格處理,要在大行其道前令其無法隨處買到,希望吸煙率由現在約10%降至2025年7.8%。新興煙草產品日新月異,阮慧賢說,日後有需要時會將其他新煙草產品放在新條例中附表以納入規管。
醫學界及教育界均歡迎政府的建議(見右表),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歡迎立法建議,稱能保護市民免受煙草危害,達至無煙香港。
但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批評禁售做法嚴重破壞本港傳統自由市場,現階段煙草商仍要研究政府提出建議的細節,未決定會否提出司法覆核,他將於下周三前與煙草商開會交流意見。煙草事務協會則表示,會與會員開會研究後續行動。該協會憂港府的建議會令黑市售賣活動更活躍,刺激年輕人從不法渠道取得產品。
司法覆核可能? 張達明指法庭無權干預立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法庭一般不會在法例未通過前,審批有關政府政策建議的司法覆核申請,而法例通過後,除非有關法例涉及違反《人權法》或《基本法》,否則法庭無權干預政府立法,因此他在現階段未見到就「禁電子煙」提出司法覆核的理據和機會。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就政府禁電子煙提出司法覆核並非完全無機會獲得法庭覆核准許,但若單以政府處理電子煙與傳統煙的手法不一致作為提出覆核的理據,則很值得商榷,因為電子煙屬新產品,與面世多年的傳統煙,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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