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1歲倉務助理涉於2014至2017年間,多次金錢利誘男童替他口交、手淫、肛交,有時更會拍攝影片作觀賞之用,家中電腦亦藏有大量兒童色情影片。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共13項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心理報告和男童創傷評估報告,其間繼續還押。 被告何永康被控5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1項企圖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2項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以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案情指出,被告與男童X居於同一屋h,兩人約5年前在球類活動認識,當時男童10至11歲,被告不時邀約他到家中玩電腦遊戲。男童在2012至2016年間多次向被告借錢,被告要求男童替他手淫和口交,男童答應以此換取借錢及代替還錢。被告拍攝男童替他口交的影片,以及男童穿校服露出陽具的照片。另外,被告於2016至2017年間數次利誘男童肛交,其中一次以贈送電腦用品為誘因,當時15歲的男童答應。 警方於去年5月到被告家中調查兒童色情物品,在其電腦搜出近90段相關影片,並查看被告手機,發現男童X的色情影片,揭發事件。男童向警方表示,被告向他每次支付100至400元,換取替被告口交、手淫或肛交。 【案件編號:HCCC2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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