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來港美容師去年在尖沙嘴一間美容中心替客人做瘦面療程,在麻醉過程中打錯針,誤將腎上腺素注入臉部,致客人失去知覺,入院留醫深切治療部兩天。美容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未經註冊從事內科或外科執業罪,法官指案件沒有釀成翻版「DR美容事件」乃不幸中之大幸,感嘆時下不少人為追求外在美而承受風險,最終判美容師監禁10個月。 店東遞錯針 客入ICU兩日 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葉佩蘭去年9月11日到訪尖沙嘴「純美美容中心」,被告葉柳容(35歲)應店東葉佩玲指示替事主做「埋線」瘦面療程。被告替事主麻醉時,叫東主遞上「利多卡因」麻醉針,惟東主誤把腎上腺素針遞上,被告再注射至事主左臉頰內。事主迅速失去知覺,被告及東主見狀報警,事主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 被告內地來港 曾赴韓學「埋線」 事主剛入院時腎上腺素超過一般局部麻醉所需劑量3倍,腦部受中度創傷,她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兩天後被送往普通病房,同月18日出院。被告在警誡下稱曾在韓國接受「埋線」培訓,惟沒有任何專業資格,事發時她原打算分4次將麻醉藥注射進事主面頰。 控方引述整形外科專科醫生饒汝民稱,只有註冊醫生才可施行局部麻醉,而過量使用腎上腺素更可導致腦出血、中風及肺水腫等嚴重病症。 辯方昨求情稱,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長期非法行醫,相信此乃單一事件。被告有一患腎病的6歲幼子需照顧,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官﹕無釀「DR翻版」屬大幸 法官判刑時感嘆不少人為追求外在美而承受風險,本案事主能痊癒及沒長期損傷乃不幸中之大幸,否則將再釀「DR美容事件」,被告亦會被控誤殺等更嚴重罪行。法官考慮到被告自去年9月被捕後一直遭還押,相信她已痛定思痛,判囚10個月。計算還押時間後,被告已服完刑期。 事件另一被告葉佩玲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2月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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