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上周四(22日)報名參選明年鄉郊代表選舉,選舉主任前日以暫未能確認「其中一名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押後其參選鄉村的候選人號碼抽籤程序。朱凱Y昨向本報稱仍未收到確認。朱重申,《基本法》第104條宣誓要求,不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若自己被取消參選資格(DQ),其訴訟的爭議點會是第104條是否適用,以及港獨作為自決選項是否等於不擁護《基本法》。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出席立法會午宴後被問到第104條是否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她稱「我無狫縑v。 昨未收到確認 朱凱Y參選元朗元崗新村居民代表,他昨再批評選舉主任向他提問「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為前途自決的選項」,反映不單參選人不可主張港獨,還要反對別人主張港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早前稱擁護《基本法》不止是接受,亦要推廣,朱凱Y反駁政府現時的做法是妨礙他推廣《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可享有言論等自由。他指《基本法》104條所指要宣誓的公職人員,亦沒有包括區議員,認為今次的爭拗或會牽連到104條是否適用於區議會選舉。 或牽連104條是否適用於區議會 他稱,不會催促選舉主任盡快作決定,但認為如過了周末仍未收到確認會影響選舉工作,而對手亦未收到選舉主任的確認信。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梁美芬昨在商台節目表示,鄉村也屬行政編制和公共事務,「公職人員都應該保證效忠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在法律精神的理解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指提名人要保證效忠和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亦有權要求提供更多與鄉郊代表選舉相關的資料,令選舉主任信服提名有效。 梁美芬指,假如朱凱Y被取消參選資格,提請司法覆核,便會由香港法院裁定《基本法》第104條是否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