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今年初發表報告,用是否符合「巴黎原則」評論全球各地共120個人權機構,當中香港鴷倌鷛|18年來都只係得最低韔級,意味唔符合「巴黎原則」,報告上只有10個組織係咁。 資源法例局限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噚日就話,可以做得更好「必然係琚v,評級就唔評論,但話平機會鬖陪飛篞翩B法例局限下,目前只係有權處理4條法例底下鴾u作,未必每一個人權範疇都涵蓋到,呢個係先天缺陷,已經不斷同政府商討,希望增大法例涵蓋面,同埋畀多躠v力平機會,處理投訴時可以更獨立、更有力。 「巴黎原則」係聯合國關於保護、促進人權黻禤a機構地位?原則,包括機構成員任命要確保多元代表,有專業組織、大學專家、非政府組織等;應該有充足經費以便獨立於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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