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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省停查醫助死亡個案 列「無法歸類」代「自殺」

【明報專訊】沙斯卡寸旺法醫服務處(Saskatchewan Coroners Service)將停止調查醫助死亡個案,並不再將這些個案件列為「自殺」,而是以「無法歸類」(unclassified)取代。

沙省警察總長韋戈希爾(Clive Weighill)表示:「它們(醫助死亡或安樂死)一直由內外科醫生學會(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嚴格管理,因此法醫無必要再介入,並避免涉事家屬因法醫調查而承受壓力。」

沙省123宗安樂死被記錄為自殺

在今年9月14日作出有關變動前,沙省共有123宗安樂死被記錄為自殺個案,隨後有醫生和家屬投訴,指該等個案被列為自殺不準確,並導致病人不必要的痛苦。

韋戈希爾說:「我認為理由充分,因為它真的不屬於任何類目,我認為自殺肯定會附帶標籤效應。」

聯邦政府於2016年6月起容許醫助死亡以來,沙省全部123宗安樂死個案都規定由法醫介入。

韋戈希爾稱,他們毋須再調查安樂死個案,除非有指死因有可疑,但「我們仍會調查任何有人認為死因突然、出乎意料、非自然或難以解釋的死亡事件」。不過他稱,據他所知,沙省從未出現上述情況。

按生命統計(死亡醫學證明書)修訂規例(Vital Statistics (Medical Certificate of Death) Amendment Regulation)第14條修訂,醫助死亡的用語作出修改。它適用於個人的死亡醫學證明書,而非死亡證。

塔塔林(Susan Tataryn)一直反對舊政策,其母親愛麗絲(Alice)於去年安樂死。

她稱,取消將安樂死列為自殺個案是邁向正確的一步,但她質疑為何不能列為「自然」死亡個案,因為她的母親已病入膏肓。

韋戈希爾則說:「我認為,大家應好好討論一下我們應將這些(個案)如何歸類,但一切是由生命統計去歸類,決定權不在法醫服務處。」

法例規定,所有醫助死亡須獲兩位醫生審批,並在有關申請獲批前,需設有10天的等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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