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馮永業及其妻馮程淑儀,過往常分頭持有不同物業,2004年1月及9月,兩人分別以個人名義在西半山羅便臣道購入兩個價值千萬單位,馮永業當年1月以1088萬元購入夏蕙苑單位,持貨兩年多後,在2006年8月以2725萬賣出,淨賺1600多萬;馮程馮儀則在當年9月購入涉案的雍景臺單位。 控罪指,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28日接受陳婉玉51萬元款項,作為他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據悉正是以其妻名義購入的雍景臺一座中層單位。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買家馮程淑儀9月28日支付訂金後,於10月簽訂文書,正式以1020萬購入雍景臺一個單位,文件顯示馮程淑儀同意向賣家支付51萬元訂金(Initial Deposit),而達成非書面協議的日期為2004年9月28日,與馮永業被指控收取陳婉玉51萬元購買羅便臣道單位的指控,金額、日期和物業地址均琣X。 2014年與志俊交換成和坊兩單位 至2013年11月,馮程淑儀與「志俊有限公司」(志俊)簽訂交換同意書,以其名下雍景臺一單位再加650萬,交換志俊所持有位於跑馬地成和坊的兩個低層相連單位,並於2014年完成交易。公司註冊處文件顯示,志俊股東為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的胞妹陳婉玉。 地契顯示,馮程淑儀現時仍持有成和坊兩單位,她向政府提交的投資申報表顯示,其持有位於港島的住宅單位用作出租,九龍物業則自住。有地產中介網站昨顯示,馮程淑儀持有的成和坊單位實用面積956呎,3個睡房、兩個浴室、一個工人房和一個陽台,正以2180萬元放售,較馮程淑儀於2004年買入的雍景臺單位購入價,高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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