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博藝體運董事黃復華稱,康文署因部分體育館場地使用率偏低,故容許外判商舉辦活動吸引公眾使用相關設施。不過,有體育會表示,團體預訂康文署體育館場地競爭激烈,通常都要經抽籤決定,亦難以長期預訂相同時段及場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康文署須解釋為何博藝體運能長期佔用相同的黃金時段及場地,並檢討相關合約條款是否合適。 香港跳繩代表隊近日獲得世界賽多項獎牌,香港花式跳繩會教練總監鄭淦元表示,花式跳繩會不時於康文署體育館開辦課程,由於跳繩總會非港協暨奧委會認可的體育總會,根據康文署團體訂場程序,花式跳繩會只屬優先次序最低的「正式協會及法團」,但即使早於開班前3個月預訂亦未必能成功,「有可能這3個月批給你,下3個月就未必能批給你」。 對於博藝體運能長期訂場開班,鄭認為或有問題,質疑博藝體運作為外判管理商,訂場及抽籤程序是否完全公平公正。 「無聽過兩月前申請」 質疑有另一條隊 至於博藝體運稱於開班前兩個月將課程建議書交康文署審批,鄭表示「無聽過」相關做法,並說一般團體均是3個月前已提交申請,質疑博藝體運訂場開班是否有「另一條隊」。 民主黨鄺俊宇批評,康文署對博藝體運能夠長期使用場地開班的解釋說服力不足,「又會咁痡o咁橋連續開班如此穩定,場地資訊又掌握得快」。他又質疑博藝體運是集「球證、旁證、球會」於一身,令人感奇怪。鄺俊宇認為,康文署應檢討相關合約條款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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