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蒙古赤峰市一家醫院的放射科副主任田繼偉對其主任張×不滿,長期在張的杯中投放激素藥物,致其患上多種疾病,最終張×不堪忍受病痛,服藥自殺。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審裁定,維持一審裁定田繼偉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工作上不滿 杯中放激素逾年
未來網報道,47歲的被告田繼偉與被害人張×均在赤峰市第二醫院放射科工作,張是主任,田是副主任。
田繼偉因不滿張×的工作方式,決定對她投藥,以達到使其休病假、「在單位見不到張×」的目的。
2014年3、4月開始,田繼偉多次將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類固醇的一種)注射液、慶大霉素(Gentamicin,抗生素)混合糖水倒入張飲水用的杯子和保溫瓶內。地塞米松沒有氣味,味道略苦。
致骨折子宮肌瘤白內障等
張×開始以為是味覺問題,後出現發胖、面色潮紅、肌肉無力、腿部肌肉萎縮、股骨頭壞死等徵狀,先後到解放軍總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等地求醫,診斷為庫欣綜合症,該症通常是因為激素代謝紊亂造成,或者是服用激素造成的副作用。
張先後出現腰椎骨折、脂肪肝、卵巢囊腫、子宮肌瘤、白內障、糖尿病等症狀,雖獲治療但病情逐步加重。
受害人拍片存證 受刺激「不想活」
2015年12月29日,張在其辦公室門口發現田繼偉將不明液體倒入自己杯中,她多次打開手機攝錄模式,放在辦公室的檔案櫃中,拍到田繼偉投藥的證據,並將杯中液體倒入空樽保存,翌月報案,並將證據提交警方。
2016年3月9日,田繼偉被公安拘捕。經法醫鑑定,張×因長期服用過量地塞米松,已構成重傷二級(共3級,最重為一級)。同年5月,警方在當地一處公園的山上發現張×的屍體,經現場物品及驗屍調查,張是服用過量安眠藥死亡。張的丈夫王×證實,張之前身體健康,2014年開始患病後情緒很差,獲知是田投藥後更受到很大刺激,曾說過「不想活了」的話。
辯方稱非故意致死 二審駁回
赤峰市人民法院去年4月作出一審判決,指田繼偉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田及律師提出,沒有故意要致張於死地,應以「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罪」處罰。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指田繼偉精心策劃犯罪、手段卑劣、後果嚴重,雖然張的死因非因其投藥,但田明知投藥後果最嚴重會致人死亡,故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