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及原訴傳票,要求法庭裁定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失去就任資格,後來人大常委會更就宣誓問題釋法。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法官將於今日下午3時半頒下判辭。此外,一名愛港之聲成員,因不滿立法會秘書長裁定11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宣誓有效,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決定。 陳維安被列為答辯人 捲入最新司法覆核官司的11名立法會議員,包括羅冠聰、朱凱Y、鄭松泰、梁國雄、陳志全、張超雄、尹兆堅、鄺俊宇、黃碧雲、林卓廷及邵家臻。申請人陳嘉偉(27歲)昨在愛港之聲召集人高達斌陪同下,到高等法院遞交司法覆核申請書,並把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列為答辯人,上述11名立法會議員則被列為利益相關者。法庭文件顯示,陳現時居住在單身人士宿舍。 侍應稱入稟「個人決定」 於翠華茶餐廳任職侍應的陳於庭外強調,是次入稟是其「個人決定」,未有聘請律師,僱主事前亦不知情。陳稱入稟是因看不過眼有立法會議員不尊重莊嚴的議事地方,將立法會當作是「遊樂場」。當他被問到能否應付律師費、會否申請法援或尋求其他資助,他稱︰「我無需要答你呢個問題。」 批議員宣誓加插無關字句 陳批評4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過程不當,他指尹兆堅於10月12日宣誓時,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開讀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黃碧雲和林卓廷則分別於宣誓後加入「梁振英下台,水務署驗水」,以及「打擊貪腐,狼英下台」字句。至於民主黨議員鄺俊宇,亦於宣誓後加入「香港係香港人鴷D場,莫忘初衷,我要真普選,香港人加油」。陳認為該字句與法定誓辭無關,而秘書長在事件中亦有責任,批評他沒當場宣布宣誓無效。對於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及蔣麗芸早前亦被人質疑宣誓不當,陳表示︰「我覺得無問題,佢]唔係故意讀錯或者讀漏誓辭。」 被問到早前已有其他市民作類似入稟,為何仍要興訟?陳沒正面回答,只說自己看不過眼部分立法會議員的所為,尤其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呢個人要打佢落薄v。記者追問為何他沒有控告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和姚松炎,他則稱早前已有市民就類似事宜入稟。 【案件編號:HCAL185、205、HCMP2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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