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發現,原發放予有需要的基層或滯港「難民」、讓他們到超市換購物品的食物券,遭人放到網上討論區、拍賣網及社交平台放售,面值100元的食物券低至每張75元至88元便有交易。有賣家直認從坊間「收貨」再轉售,以賺取差價。為杜絕轉售食物券,社署表示,配合「難民」食物援助新安排,新一輪招標將要求改為提供電子卡食物券。
超市食物券面值有50元及100元,可用於惠康或百佳超市。與普通超市禮券不同,食物券只限購買食物,不可用來買酒或日用品等。食物券主要由食物銀行、慈善機構,以及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專門協助因申請免遣返聲請、正等候甄別身分的「難民」)。
接濟窮人 難民月領1200元券
近期網上湧現大多為惠康面值100元的食物券,以七五折至八八折放售,部分賣家聲稱「長賣長有」,有賣家更專門出售12張一本、總值1200元的食物券。有賣家最早於去年9月已高調在拍賣網出售食物券,因售價便宜而銷情甚佳。日前記者以顧客身分接觸多名賣家,早前曾稱「長期有貨、多買多平」的一人,近日已轉口風指「剩餘小量,之後唔會再有貨了」。幾經追問,賣家才透露「突然轉晒食物卡,無人放就無得再入貨,應該明年就無」。
網售最平七五折 「長期有貨」
根據社署資料,現正公開招標新一輪的「主理和執行免遣返聲請人援助工作」,新合約將要求以電子代幣形式提供食物援助。若按該名賣家的說法,即其食物券或來自現時每月可領取一本面值1200元食物券、正等待核實「酷刑聲請」、「政治庇護」及「不人道處遇」等免遣返聲請的「難民」。
交收巴漢:毋須證件只換食物
記者以每張88元價錢,向一名賣家購買兩張今年12月31日到期的面值百元食物券,並相約在港鐵站交收。賣家聲稱派其丈夫出面交收。前來交收者為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他向記者說明食物券只可換購食物,使用時毋須出示任何證件,更指有時會有百佳食物券出售,但近期只有惠康。為證實食物券真偽,記者到超市順利換購食物,但發現不如超市禮券方便,食物總值須超過100元,若只購99元則不能使用食物券。
知情人士透露,坊間有中介人協助「難民」將食物券出售套現,收券價較網上售價低,面值百元的食物券收購價為60至70元,變相每月1200元的食物券最多可套現七八千元,部分人因急需交租而寧願換錢。
須記編碼留收據承辦機構或疏忽
不過,所有來自公帑資助的食物券,社署均要求服務承辦機構確保受助人正確使用,如記錄食物券編碼,並要求受助人保留購物收據供核對。知情人士質疑,未知放售食物券者是否在核對收據環節「用自己的方法解決」,或涉機構疏忽,令食物券流入二手市場。
社署發言人稱,食物券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可轉讓。若有懷疑濫用食物券情G,服務營辦機構會調查,並按情G對濫用者改以實物發放援助。社署補充,今年11月,受委託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援助的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已在香港及離島試行有獨立編號、載有姓名和照片等資料的電子卡,取代原來的食物券。為配合食物援助新安排,當局正展開新一輪招標,讓免遣返聲請者以電子代幣在商店領取食物,合約為期兩年。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