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曾先後分別就新界東北撥款和遞補機制的主席「剪布」申請司法覆核,最終申請均告失敗,其中終審法院表示,基於三權分立原則,法庭不會裁定立法會或其主席的權力是否行使恰當。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即使今次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處理有問題,但按以上案例,估計司法覆核獲接納的機會較微。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陳鑑林在處理37A臨時動議的處理手法在法律上很「危險」。 黃毓民曾就財委會前主席吳亮星表決新界東北撥款提出司法覆核,惟去年10月遭高院拒絕,指財委會主席有權力主持會議,包括為辯論設限、中止辯論等,基於不干預原則,不應由法庭決定如何運用相關權力。另外,梁國雄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對遞補機制「剪布」而提出司法覆核,最終2014年9月上訴至終審法院時被駁回,當時終院表示,基於三權分立原則,不會裁定立會或其主席權力有否被恰當行使。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法庭在尊重三權分立下,司法覆核未必有用,「主席(陳鑑林)處理會議不代表是琚A但這並非等於會接納(司法覆核)」。 涂謹申:主席手法「危險」 議員涂謹申認為,公民黨新任議員楊岳橋獲主席承諾可發問卻未有機會發問、逾千條37A臨時動議被刪至30多條的理據或有法律問題,昨處理37A階段亦很「危險」;他說,過往只要提出37A的議員在會議廳內,主席便要就其動議表決,他舉例當時正準備處理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提出的37A,「主席叫『劉慧卿議員,你快點返位,否則當你放棄動議』,但過往被趕出會議廳才不會表決其37A」。 涂謹申又指出,陳鑑林沒就37A「截龍」,而據他了解,昨日會議轉會議廳後,再有議員提出多項37A議案,在未考慮會否接納下就「剪布」表決是有問題。他認為在以上司法覆核案例的判辭基礎下,這些程序問題仍具挑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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