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一間小學的輔導班男導師被指於課堂上,在其他學生面前掀起7歲女生的校裙,並伸入女生的內褲直接觸摸對方的私處,又用下體觸碰女生背部。男導師早前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昨被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成立,還押至2月17日判刑,待索取其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辯方求情時稱涉案小學仍支持男導師,更呈上校長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讚揚其工作態度等。
校長撰求情信 讚工作態度
任職支援導師的被告黃承任(27歲)被指於去年2月1日至5月18日期間某兩日,在屯門一間小學的課室非禮涉案7歲女生。裁判官裁決時指出,女生指被告以自己的下體觸碰她的背部,但女生接受辯方盤問時,曾一度否認事件曾發生過。裁判官認為,女生不肯定事件中的大部分事實,其供辭建基於估計,不排除事件屬意外或是被告身體其他部位碰到女生。但裁判官認為黃確實曾故意觸摸女生的私處,女生為誠實可靠的證人,遂裁定黃一項非禮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穩定的教會生活,背景良好。在教會工作的被告父親因遺傳病,在被告年幼時便已幾乎失去所有視力,需由被告照顧,陪同他定期覆診等。事發後,涉案小學仍然繼續支持被告,小學校長更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對被告的工作態度及與人相處等有正面評價。辯方形容,被告事前沒任何預謀,本案只屬一次性事件。
【案件編號:FLCC5599/15】